借车协议是否受法律认可,有无法律效力?


借车协议是出借人与借用人就车辆借用事宜达成的一种约定。一般来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借车协议是受法律认可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原理上讲,合同有效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车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的一种,也需要遵循这些基本的要求。例如,出借人和借用人都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成年人,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借车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借车协议中对交通事故责任等事项有明确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协议的约定是有效的。比如,约定借用人在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其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约定在双方之间是有约束力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车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例如,协议约定借用人可以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这样的约定显然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如果出借人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资格、醉酒等情况还将车借出,即使有借车协议,出借人也可能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借车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受法律认可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它不能完全免除出借人的责任,具体的责任承担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