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交付是在全部价款付清后才生效吗?
我买了一批货物,属于动产。卖家说要等我付清全部价款才把货物给我,也就是完成交付。但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动产交付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是不是真的要全部价款付清后交付才生效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动产交付并非一定是在全部价款付清后才生效。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动产交付的概念。动产交付就是将动产的占有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简单说就是把东西从一个人手里交到另一个人手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动产交付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典,动产交付主要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等情形。现实交付就是直接将动产的实物交给对方;拟制交付则是通过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等方式来完成交付。 在一般的动产交易中,当事人可以对交付的时间和条件进行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了在全部价款付清后才进行交付,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你和卖家签订合同,合同里写明要你付清全部货款后才交付货物,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 然而,如果双方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动产交付的生效时间就不以价款是否付清为条件。通常情况下,当出卖人将动产实际交给买受人时,交付就生效了。例如,你去商场买一件衣服,你选好衣服后,店员把衣服递给你,这时候交付就完成了,而不是要等你付清钱后交付才生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的情况下,只要完成了交付,动产的所有权等相关权利就发生了转移,而不是取决于价款是否付清。所以,动产交付是否在全部价款付清后生效,关键要看双方有没有相关的约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