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孩子被撞后有肇事者在医院陪同和缴费的记录,算证据吗?

我家孩子被车撞了,当时肇事者陪着去了医院,还缴纳了费用,我这边有他陪同和缴费的记录。现在处理赔偿问题,对方不承认是他撞的了。我想问下,这些陪同和缴费的记录能算证据证明是他撞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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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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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这些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证据是指在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在孩子被撞这样的侵权纠纷案件中,一切能够反映事件经过、与案件有关联的材料都可能成为证据。 肇事者在医院陪同和缴费的记录,是和此次事故密切相关的事实材料。它能够间接证明肇事者与这起事故存在关联。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不是肇事者,一般不会主动去医院陪同伤者并缴费。这种行为从常理推断,很可能是因为其对事故负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肇事者在医院陪同和缴费的记录,如果是以书面形式呈现,比如缴费凭证、医院监控记录等,符合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证据类型。 不过,这些记录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但仅靠它们可能不足以完全证明事故的全部情况。为了更有力地证明孩子是被对方所撞,最好还能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警方的出警记录等。多方面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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