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账户的存款算父母的财产吗?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有个疑问。孩子名下账户里有一笔存款,这笔钱是之前我们过年给孩子的压岁钱和平时的零花钱存起来的。现在不确定这笔钱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不需要进行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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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离婚时子女账户的存款是否算父母的财产,关键在于确定存款的所有权归属。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子女账户里的存款是明确属于子女的,比如是他人赠与子女的财产,那么该存款的所有权就归子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他人(包括父母)将金钱赠与子女,子女接受后,这笔钱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子女名下。例如过年时亲戚给孩子的压岁钱,明确是给孩子的,就属于赠与行为,此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归孩子。 另外,《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义务保护子女的财产,但不能随意将子女账户中的存款视为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子女账户里的存款是他人赠与子女、子女通过劳动所得(如未成年人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等)或者是子女合法继承的财产等,这些存款就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算父母的财产,在父母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存款实际是父母为了某些目的而暂存于子女账户,并非真正赠与子女的,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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