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政议政的说法正确吗?
我不太确定‘公民参政议政’这个说法准不准确。我感觉公民好像有参与政治的权利,但又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样表述正不正确,公民到底有没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讲,‘公民参政议政’这种说法是合理且有法律依据的。 参政议政通俗来说,就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并且参与决策等活动。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是公民参政议政的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条文明确赋予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也就是参政议政的权利。 同时,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公民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另外,公民还可以通过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这也是参政议政的一种方式,这在宪法第四十一条中有相关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