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害患方以医疗事故追究医方民事责任,是否实质是放弃法律保护?

我之前生病去医院治疗,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我想让医方承担民事责任,但听说以医疗事故去追究医方责任,实质是放弃法律保护,这让我很困惑。我就想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真的,以医疗事故追究责任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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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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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受害患方以医疗事故追究医方民事责任是否实质是放弃法律保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损害责任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从赔偿标准来看,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损害赔偿存在差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明确规定,但整体来看,其赔偿额度可能相对较低。而在一般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赔偿范围和标准更加宽泛和合理,可能会给予患者更充分的赔偿。例如,在一些医疗事故纠纷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的赔偿金额可能无法完全弥补患者因医疗过错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后续的康复费用、精神损害等。然而,以医疗事故追究医方责任也并非毫无意义。在某些情况下,医疗事故的认定相对容易,有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明确医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对于一些轻微的医疗过错,以医疗事故处理可能会更加高效快捷。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受害患方以医疗事故追究医方民事责任就是放弃法律保护。患者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维权途径。如果医疗过错较为严重,损失较大,选择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可能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医疗过错相对轻微,通过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可能会更高效地解决问题。总之,患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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