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必须要录音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口头遗嘱的规定。我家里老人之前在生病很危急的时候,口头说了一些关于身后财产分配的想法,当时没有录音,现在老人病情稳定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没录音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效,是不是口头遗嘱就一定得录音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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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不是必须录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简单来说,口头遗嘱就是在紧急时刻,遗嘱人没办法通过书面等常规方式立遗嘱,用口头表达的形式确定遗产怎么分配。它强调的是在危急状况下,比如突发严重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生命垂危等,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时才可以用。 首先,要想口头遗嘱有效,得满足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像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有生命危险,没办法用其他形式立遗嘱这种情况。第二,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里要注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当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像配偶、子女等,还有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比如继承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第三,如果危急情况解除了,立遗嘱人没有死亡,并且有能力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了,那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效了。 所以说,录音不是口头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即使没有录音,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不过,从保留证据的角度看,如果条件允许,对口头遗嘱进行录音,能更清楚地记录遗嘱人的意愿,在后续有争议时,录音可以作为重要证据。 相关概念: 危急情况: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见证人:能够证明遗嘱订立过程的人,但法律对其资格有明确限制,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定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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