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离婚是否有效,需要多久才能完成?


冷暴力离婚是否有效以及所需时间是许多遭受冷暴力婚姻困扰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从离婚有效性和时间两个方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谈谈冷暴力离婚的有效性。冷暴力虽然不像肢体暴力那样有明显的伤痕,但它同样会对婚姻关系造成严重的伤害。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冷暴力”这一概念,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冷暴力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的。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冷暴力行为确实使夫妻感情无法维系,那么通过法律途径离婚是有效的。比如,长期的冷漠、无视、言语贬低等行为,都可以作为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其次,关于冷暴力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这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最快需要三十天冷静期加上三十天领证期,总共六十天。 如果是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且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诉讼离婚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更久。 综上所述,冷暴力离婚是有效的,但所需时间因离婚方式而异。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途径,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