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租合同下合租室友违约吗?
我整租了一套房子,然后找了几个室友合租。其中一个室友突然说不租了,但是我们之间没有额外签合租协议,只有我和房东的整租合同。我想知道这个合租室友的这种行为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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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约”这个概念。违约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也就是说,得先有合同约定,才谈得上是否违约。 在你这种整租后再找人合租的情况里,主要存在两份合同。一份是你和房东签订的整租合同,这份合同的双方是你和房东,规定了你和房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另一份,理论上应该是你和合租室友之间的合租协议,但你提到你们没有额外签这份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如果你们有口头约定,也可能构成合同关系。 如果你们没有任何形式的约定,合租室友突然不租了,严格意义上他不构成对某个明确合同的违约。不过,从公平和诚信的角度出发,他这种突然不租的行为可能给你带来了损失,比如你可能因为他的退出需要重新找室友,期间可能有租金损失等。 要是你们有口头约定,比如约定了合租的期限等内容,那么他突然不租就属于不履行口头合同约定的义务,是违约行为。你可以和他协商,要求他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赔偿你因为他提前离开而遭受的合理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口头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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