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一起合租房,中途我不想租了怎么办?
我和朋友一起租了房,现在我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另一个城市,没办法继续租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会不会面临什么法律问题,能不能把押金要回来,需不需要给朋友和房东赔偿之类的,想了解具体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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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朋友一起合租房,中途不想租了,处理方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中途退租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约定了提前退租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那就得按此支付 。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要是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就和朋友以及房东进行协商。若三方能达成一致,签订一个解除租赁关系的协议,明确退租时间、租金结算、押金退还等问题,这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方式也是有效的。这同样符合《民法典》中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的规定。 若协商不成,单方面退租的话,就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房东可能要求你继续支付租金,或者要求你赔偿因其重新招租产生的损失等。 关于押金,若协商一致退租且没有损坏房屋及物品等违约情形,房东应退还押金;若因你的违约导致退租,房东可能会扣除押金作为补偿。 相关概念: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像继续履行合同、赔偿对方损失等。 合同解除:就是合同双方提前结束合同的效力,不再受合同约束,分为协商解除和因约定事由、法定事由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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