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途有还钱的行为,是否还算是诈骗罪?

最近遇到一个事儿,有人之前用一些虚假的借口找别人借了钱,后来中途还了一部分。现在就想知道这种中途还钱的情况,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相关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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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判断中途还钱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了他人财物,即便中途有还钱的行为,但实际上只是为了掩饰其诈骗行为或者是因为害怕被发现而采取的补救措施,那么仍然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某人虚构自己生病急需高额手术费的事实向多人借款,实际上将借款用于挥霍,后来在被部分人怀疑时才归还一小部分借款,这种情况下其诈骗的本质并未改变。 但如果行为人在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后来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偿还,中途努力还钱的,一般不构成诈骗罪。比如,因经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他人借款,后生意逐渐好转便及时归还了部分借款,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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