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就注销是否合法?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还欠我一笔货款没给。结果我最近发现这家公司居然注销了。我就想知道,公司在债务都没还清的情况下就注销,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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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就注销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司注销的正常流程。公司注销是公司合法退出市场的一种方式,一般需要经过清算程序。清算就是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包括支付职工工资、清缴所欠税款、偿还公司债务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在注销前必须清偿债务。如果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就注销,这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应该得到保障,公司不能通过注销来逃避债务。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另外,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之,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就注销是不合法的行为。债权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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