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规定一年内不许辞职是否合法?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里有一条说一年内不许辞职,我现在干了几个月,因为家里有事实在干不下去了,想辞职又怕违反合同。我想知道公司这样规定合不合法,我能不能正常辞职呢?
展开


公司合同规定一年内不许辞职是不合法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者的辞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其中,选择职业的权利就包含了劳动者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工作,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辞去现有的工作。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公司合同中规定一年内不许辞职,这种条款实际上是限制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这样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即使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辞职权。 如果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而用人单位以合同中有不许辞职的规定为由拒绝,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或者投诉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辞职程序。 总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公司不能通过合同条款来剥夺劳动者的辞职权利。当遇到类似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时,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