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温缩短工时降低工资,公 司做法是否合法?
在高温天气下,公司因缩短工时而降低工资的做法一般是不合法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相关概念。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是指在高温天气期间,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一系列防暑降温措施以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比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这里强调了在高温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工时来保障劳动者权益。关于工资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高温天气缩短工时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工作时间进行的合理调整,并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减少。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因为缩短了工时就降低劳动者的工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公司没有合法依据就降低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公司因高温缩短工时降低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工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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