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工伤赔偿是由公司出钱吗?
我工作时骨折了,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知道这笔赔偿费用是公司出,还是有其他途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骨折工伤赔偿到底是不是公司出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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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赔偿是否由公司出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赔偿责任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不过,即使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例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都要由公司来承担。所以,骨折工伤赔偿不一定完全由公司出钱,关键看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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