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租房合同会扣违约金吗?
我租房子时没和房东签合同,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提前搬走,房东说要扣我违约金。我不太懂,没有签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房东扣违约金这种做法合理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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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无租房合同是否会扣违约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要给对方一笔钱,这笔钱就是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而且又难以确定租赁期限,那么这种租赁关系就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意味着无论是租客还是房东,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只要在合理的时间之前告诉对方就行。 在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由于不存在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条款,所以通常来说,房东是不能随意扣除租客违约金的。因为违约金的存在是以合同约定为前提的,没有合同约定,就没有支付违约金的依据。不过,如果租客提前搬走的行为给房东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房东因为租客提前搬走而短期内无法找到新的租客,导致房屋空置产生了租金损失,那么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赔偿这部分实际损失,但这和违约金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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