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老房子换来的补偿款,是否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我家有套老房子,现在面临拆迁能拿到补偿款。这老房子是婚前一方的,我就想知道,这笔用老房子换来的补偿款,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我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影响,所以想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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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用老房子换来的补偿款是否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其中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
接下来,我们分析老房子补偿款的情况。如果老房子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用该老房子换来的补偿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依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本质上只是财产形态从房产转化为货币,其财产的归属性质并没有改变。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假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老房子进行了扩建、翻建等添附行为,并且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另一方也有出资参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补偿款中可能会包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具体的分割比例可能需要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