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后无伤被拘留之后是否还需要赔偿对方?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动手打了对方,结果被拘留了。但对方去医院检查后没啥伤,我以为这事就完了。可对方现在又找我要赔偿,我就很纳闷,我都被拘留了,还需要赔偿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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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人后即便对方无伤且打人者已被拘留,也有可能需要赔偿对方。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法规的人所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行政处罚。而赔偿则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这两种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因为承担了行政处罚责任就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虽然对方检查后无伤,但如果在冲突过程中,对方因躲避、拉扯等产生了衣物损坏、眼镜破碎等财产损失,或者为了检查身体产生了一定的交通费用、医疗检查费用等,那么打人者就需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即便没有财产损失和额外费用,如果在冲突中导致对方精神受到一定刺激,符合《民法典》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对方也有权要求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精神受到了严重损害。所以,打人后即便对方无伤且自己被拘留了,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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