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有虚假行为,合同是否有效?
我给人做连带担保,签合同的时候有一些虚假表述。现在债权人拿着合同找我承担责任,我想知道因为我有虚假行为,这合同还有效吗?我需不需要按照合同承担责任呢?
展开


在探讨连带担保人有虚假行为时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连带担保。连带担保是指在债务关系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若连带担保人的虚假行为影响到了合同签订时的意思表示真实性,可能会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连带担保人的虚假行为属于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那么整个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再者,如果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连带担保合同中,若担保人的虚假行为构成欺诈,债权人作为受欺诈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若担保人的虚假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的核心要素,且债权人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因该虚假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合同可能依然有效。比如,担保人在一些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本质的细节上存在虚假表述,债权人依然是基于真实意愿签订合同,那么合同的效力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总之,连带担保人有虚假行为时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虚假行为情况、对合同签订的影响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来综合判断。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