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著作权的保护是否存在限制?

我自己写了一本书,有了著作权。但我不知道这个著作权的保护是不是没有边界的,比如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别人使用我的作品算不算侵权。我想了解下著作权的保护到底有没有限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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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限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的保护是存在限制的。首先,我们要明白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作者拥有决定自己作品如何使用、传播等的权力。 著作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个方面。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多种合理使用的情形。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这些情况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平衡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获取知识、信息的需求。 法定许可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需要向其支付报酬。比如,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这一规定既保障了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又促进了作品的广泛传播。 此外,著作权的保护也受到时间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总之,著作权的保护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受到一定的限制,以实现著作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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