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离婚是否需要缴纳诉讼费?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想走法庭调解离婚的程序,但不清楚这过程中要不要交诉讼费。毕竟生活成本高,能省一点是一点。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法庭调解离婚到底需不需要交诉讼费呢?
展开


在法庭调解离婚的情况下,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但有其特殊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费的概念。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等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它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在离婚案件中,案件受理费是主要的诉讼费用。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是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诉讼费的交纳标准。 而对于法庭调解离婚的情况,《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如果通过法庭调解成功离婚,原本应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例如,原本按照规定需缴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调解结案后只需缴纳150元。 此外,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涉及申请财产保全等其他申请费的情况,申请费的交纳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不过,同样在以调解方式结案时,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减免等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和法院的决定来确定。 所以,法庭调解离婚是要缴纳诉讼费的,但相比判决结案,在案件受理费方面有减半的优惠政策。当事人在进行法庭调解离婚时,可以提前了解相关的费用规定,做好相应的准备。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