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


在法律上,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临时工而言,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受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劳动关系,就是临时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双方形成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比如,临时工有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在工作时受伤,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但是,如果临时工与雇主之间是劳务关系,比如临时工是通过接散活,与雇主是一次性的劳务服务,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提供劳务的临时工受伤,要根据雇主和临时工各自的过错来分担责任。例如,如果是因为雇主提供的工作设备有问题导致临时工受伤,雇主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临时工自己操作不当导致受伤,临时工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每天做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确定与用工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然后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