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干了十天不想干了自离有工资吗?
我在厂里干了十天,现在不想干了打算自离,但是又担心拿不到这十天的工资。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拿到这十天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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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即使您在厂里干了十天后自离,也是应该有工资的。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在我国,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说明,无论劳动者工作时间长短,只要进行了实际的劳动,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克扣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在厂里工作的这十天,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工厂付出了劳动,工厂就应当支付这十天的工资。 不过,虽然您有获得工资的权利,但自离这种行为可能不符合工厂的规章制度,甚至可能给工厂带来一定的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您的自离没有给工厂造成损失,工厂就没有理由扣除您这十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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