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想让我撤诉并给我钱,这钱能要吗?
有人和我打官司,现在对方找到我,说只要我撤诉就给我一笔钱。我有点心动,但又怕拿了这钱会有啥问题。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这钱我到底能不能要啊?会不会有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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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对方想让您撤诉并给您钱,这笔钱能不能要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这笔钱是合理合法的赔偿或补偿,比如在民事纠纷中,对方确实存在过错,给您造成了损失,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对方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弥补您的损失,以此换取您撤诉,这种情况下收钱并撤诉是可行的。这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也就是说,您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对方的赔偿并撤回起诉。 然而,如果对方给钱是为了不正当的目的,例如干扰司法公正、掩盖违法犯罪行为等,那么收钱就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比如在一些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如果对方为了逃避刑事处罚,给您钱让您撤诉,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行贿,而您接受这笔钱可能涉嫌受贿,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另外,如果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也可能不会准许撤诉。 所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您要仔细判断给钱的原因和性质,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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