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是不是监护人?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最近遇到一些涉及孩子权益的事,有人说只有抚养权不算监护人。我就想问问,离婚后我作为抚养子女的一方,到底是不是孩子的监护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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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是否为监护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监护和抚养这两个概念。监护,简单来说,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而抚养则是指父母对子女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使父母离婚,这种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监护关系并不会因此消除。也就是说,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双方继续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当夫妻离婚后,虽然孩子通常会跟随一方生活,这一方获得了直接抚养权,但另一方仍然具有监护权。例如,在涉及孩子的重大医疗决策、教育选择等问题上,父母双方都有权参与并发表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日常生活中实际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学习等,同时也承担着监护人的部分职责。比如要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管理孩子的财产等。 所以,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当然是监护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没有监护责任了。双方都有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在监护过程中,一方出现侵害孩子权益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总之,父母离婚后,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平等且持续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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