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吗?
我不太清楚危险驾驶罪在法律上的主观认定,想知道它到底是不是故意犯罪。我之前开车时有点赶时间,有超速和违规变道的行为,心里也知道这么做有危险,但还是做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算不算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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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概念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清楚自己做的事情会对社会有危害,还主动去做或者对危害结果不管不顾。 而危险驾驶罪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当行为人实施这些行为时,他是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并且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但仍然选择去做,这就符合故意犯罪中“明知”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征。 比如,一个人明知自己喝了很多酒,不能开车上路,但还是选择驾车,他心里很清楚醉酒驾车会对路上的其他人和自己造成危险,却还是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这显然就是故意犯罪。所以,危险驾驶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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