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房是按人头赔偿吗?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听说有的地方拆迁赔房是按人头来算的,有的又不是。我不太清楚我们这儿的情况,想知道拆迁赔房到底是不是按人头赔呀?具体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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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赔房是否按人头赔偿是很多被拆迁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拆迁赔房的补偿方式并非单一的按人头进行赔偿。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两种类型,即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不同类型的拆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赔偿方式也存在差异。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主要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侧重于房屋本身的价值,而非按人头来计算。例如,对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商业用房进行拆迁,补偿金额主要是根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来确定的。 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相对复杂一些。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通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考虑按人头进行赔偿。比如一些地方会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一定面积的安置房。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很多时候还是会结合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既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同时也会考虑家庭人口数量,为每个家庭成员提供一定的安置面积。 综上所述,拆迁赔房不一定是按人头赔偿。被拆迁人需要了解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应享有的权益。如果对拆迁补偿有疑问或者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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