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就意味着有罪吗?
我被指定监视居住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是不是就说明我有罪了。我也不清楚指定监视居住和有罪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想问问懂法律的人,指定监视居住到底能不能等同于有罪啊?
展开


指定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有罪。下面我们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来了解指定监视居住的概念。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又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司法机关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有罪”的判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并且作出有罪判决,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只是处于被怀疑犯罪的状态。指定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措施,并非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认定。 此外,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如果最终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就不会被认定有罪。即使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审判。 所以,指定监视居住和有罪之间不能直接划等号。被指定监视居住的人,在法律上仍然是无罪的,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才能确定是否有罪。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