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羁押算刑事强制措施吗
我最近对法律方面的知识有些好奇,尤其想弄清楚看守所羁押这一块。我想知道把人关在看守所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刑事强制措施呀?是从哪些方面来判断的呢?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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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羁押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首先来解释一下刑事强制措施这个概念,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这五种。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它基本上是在作出逮捕、拘留决定以后,依附于拘留、逮捕而出现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并非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比如,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进行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这说明是先有拘留这个刑事强制措施,之后才会产生在看守所羁押的状态。所以,看守所羁押本身不算刑事强制措施 。 相关概念: 羁押: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状态。 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依法对特定人员采取的限制或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法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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