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了是否会通知给当地的派出所?
我被羁押了,不知道相关部门会不会把这个情况通知给当地的派出所。我担心家里人通过派出所知道我的事情后会着急,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到底会不会通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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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被羁押后是否通知当地派出所,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里强调的是通知家属,并没有明确要求通知当地派出所。 另外,在逮捕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同样,该法律条文也没有明确提及要通知当地派出所。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有时候为了案件侦查、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可能会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情况告知当地派出所。这属于工作上的一种沟通协调,但并非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必须程序。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规定被羁押后一定要通知当地派出所,但基于实际工作情况,存在通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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