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没有建房的情况下开始卖房是否违法?


在探讨开发商在没有建房的情况下开始卖房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是受到严格法律监管的活动。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这和我们所说的开发商没建房就卖房有一定关联。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开发商满足上述条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便房子还没建成,开始卖房也是合法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的建房和卖房行为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进行的,购房者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保障。 然而,如果开发商没有满足上述条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开始卖房,那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这说明对于违规预售行为,法律是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的。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遇到开发商没建房就卖房的情况,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果没有该证明,购房者要谨慎购买,因为这可能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比如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房子烂尾,购房者的购房款无法追回等问题。如果已经交了定金或房款,发现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款项,若开发商拒绝,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