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级工伤应该赔偿多少金额?


在我国,9级工伤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涉及多个赔偿项目,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可以获得这两笔赔偿。例如,在某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几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类似,会根据当地政策有不同的月数规定。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要确定9级工伤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