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后30天去办理离婚手续麻烦吗?
我和另一半提交了离婚申请,现在冷静期快过了。听说冷静期过后还有30天的办理时间,我想问问这30天内去办理离婚手续会不会很麻烦?具体要走哪些流程,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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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冷静期过后30天内去办理离婚手续,整体流程有明确规定,熟悉流程并准备好材料的话,并不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冷静期过后30天去办理离婚手续,只要了解清楚流程,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要求办理,一般不会很麻烦。但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可能会耽误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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