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离婚证就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刚去领了离婚证,但是有人说光拿证不算真正离婚,还得有别的手续。我有点懵了,想知道是不是拿了离婚证就算离婚了,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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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拿了离婚证通常就算离婚了。 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法定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表明,当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了相关手续,包括提交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等步骤,最终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发放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也就是说,一旦拿到了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的离婚证,就意味着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终结。此后,双方各自恢复单身身份,在法律上可以自由地进行再婚等行为。而且,基于婚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终止,例如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所以,一般情况下,拿了离婚证是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标志着离婚这一法律事实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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