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了没领离婚证算离婚了吗?

我和配偶已经去办理了离婚登记,但是还没去领离婚证。现在有点犹豫,不太确定这种情况我们到底算不算已经离婚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登记之后没领离婚证,婚姻关系是不是就已经解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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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登记了但没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不算离婚,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登记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登记包括申请、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这几个环节。仅仅完成了离婚登记申请,还处于冷静期或者冷静期届满后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都不能完成离婚的程序。只有当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所以,即使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但只要没领取到离婚证,从法律层面来讲,夫妻关系依旧存在,双方仍然需要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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