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算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去申请了离婚登记,现在正处于冷静期。我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的性质,想知道在冷静期这段时间,我们算是已经离婚了吗?还是说要等冷静期结束,拿到离婚证才算正式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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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冷静期并不等同于离婚。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首先,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设定的一段特殊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简单来说,离婚冷静期是从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开始计算的三十天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旧是存续状态,并没有解除。只有当冷静期结束后,夫妻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冷静期只是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离婚决定的缓冲时间,而不是离婚的完成阶段。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仍然享有和承担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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