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时期是否给交社保?
我爷爷以前是公社社员,现在年纪大了,想了解下那个时候公社有没有给他交社保。我不清楚公社时期的政策,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查证。想问问公社时期有没有给社员交社保的说法,要是没交,现在有没有补救措施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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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社时期(一般指1958年 - 1983年),并没有我们现在意义上的社保体系。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现代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而在公社时期,中国实行的是集体化的经济体制。当时并没有像现在这样以个人缴费和国家、企业共同负担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公社时期,农民主要是依靠集体劳动,分配集体的劳动成果来维持生活。对于社员的保障,更多是通过集体内部的互助和保障机制,例如生产队会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员给予一定的照顾和帮助,提供基本的生活资料,但这与现代意义上的社保有着本质的区别。 从法律依据来看,现代社保制度是依据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开始。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推动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更是从法律层面全面规范了社会保险制度。这些法律法规所构建的社保体系是在公社时期之后逐步形成的,所以公社时期不存在按照这些法律规定缴纳社保的情况。 至于现在,如果想为之前公社时期的人员提供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等途径来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障。新农保是政府组织引导,面向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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