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离婚协议没拿离婚证算离婚吗?


在我国,只有离婚协议没拿离婚证是不算离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明白离婚协议和离婚证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夫妻双方内部的约定,体现了双方对于离婚相关事宜的意愿和安排。而离婚证则是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法律证件,具有官方的、对外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由此可见,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的一个环节,而领取离婚证才是离婚的法定要件。只有完成了离婚登记,拿到了离婚证,夫妻关系才在法律上正式解除。所以,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夫妻关系仍然存续,不算离婚。 综上所述,只有离婚协议没拿离婚证,在法律上夫妻关系并未解除,不算离婚。如果想要结束婚姻关系,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共同领取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