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就算离婚生效了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商量好了。本以为签了协议就离完婚了,可有人说不算。我就想知道,签完离婚协议到底算不算离婚生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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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离婚就生效了。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主要是对离婚相关事宜的约定,但在法律层面,它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说明签订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个必要步骤,但不是全部。 接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给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拿到离婚证才是离婚生效的标志,而不是签完离婚协议。 此外,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即使有离婚协议,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才解除。所以,签完离婚协议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要完成法定的离婚程序,婚姻关系才会在法律上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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