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完是否有法律效力?
要确定离婚协议写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多方面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角度讲,并不是写完离婚协议就马上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之前,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但并未生效。它只是一份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文件,对双方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只有当夫妻双方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方反悔,那么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效力。此外,离婚协议的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相关条款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再婚、生育等基本人身权利的条款,就很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所以,离婚协议写完后,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定的离婚程序和合法的内容要求。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