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有效吗,该怎么写?


首先,我们来看看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是有效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财产部分,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影响离婚协议本身的效力。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自双方签字时就已经成立并生效。只是公证可以增强其证明力。 接下来,说说离婚协议中财产部分该怎么写。 1. 要明确财产的范围。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在协议中要详细列出各项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存放地点等信息。 2. 写清楚财产的分割方式。比如,哪些财产归哪一方所有,对于房产、车辆等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要明确办理过户的时间和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如果涉及到债务的分担,也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3. 约定违约责任。为了保证协议的履行,可以约定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4. 协议的形式要规范。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最好一式多份,双方各执一份,必要时可以留存一份给公证机构或相关部门。总之,在撰写离婚协议财产部分时,要尽量详细、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