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协议。但我有点担心,这个离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呢?要是签了之后对方反悔不执行,那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一下离婚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是怎样的。
展开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离婚协议。简单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一般情况下,只要离婚协议满足一定的条件,它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只是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在法律上并没有生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只有完成了离婚登记,协议中的各项约定才会正式开始执行。 另外,即使离婚协议生效了,如果存在一些法定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内容。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