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没有公章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当时没注意协议上没有公章。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对方不按协议执行,说协议没公章无效。我想知道,没公章的离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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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没有公章是否有效,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民事合同,主要体现的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并没有要求离婚协议必须加盖公章。也就是说,法律上并没有将加盖公章作为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离婚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一是协议内容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二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是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过,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效力体现还有特殊之处。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后成立,但并不会立即生效,而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一旦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所以,离婚协议没有公章并不影响其效力。只要它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内容合法,并且经过离婚登记,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内容。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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