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真的有那么难吗?


起诉离婚是否困难,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从法律角度来看,起诉离婚主要涉及到诉讼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这两个方面。 在诉讼程序上,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经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审理等一系列环节。这些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时间要求。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整个诉讼程序下来,可能会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不熟悉法律程序的当事人来说,可能会觉得比较复杂和困难。 而关于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实际案件中,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往往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感情是一种主观的东西,难以用具体的证据来衡量和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不过,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那么起诉离婚也并非难事。同时,现在很多法院都提供了一些便民措施,如网上立案、多元化解纷机制等,也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