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是平分财产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了,对于财产分割不太清楚。周围有人说离婚就是平分财产,但我又有点怀疑。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一般情况下真的是平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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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并不一定是简单地平分财产。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来分配财产,不一定是平分。例如,双方可能考虑到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家务劳动,或者一方经济状况较差等因素,协商给予其较多的财产份额。 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介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对于照顾子女这一点,如果一方在离婚后需要直接抚养子女,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配给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对于女方权益的照顾,是基于社会现实中女性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可能存在相对弱势的情况。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财产分割要综合各种情况来看,并非一般就是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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