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需要在登记机关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听说离婚的方式有好几种,不知道是不是只能去当初登记结婚的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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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需要在登记机关办理。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办理途径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而不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综上所述,离婚不一定要在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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