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房一方买房是否算首套?


在探讨离婚后无房一方买房是否算首套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首套房的概念。首套房,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名下没有任何房产,首次购买的住房。对于购房时是否为首套房的判定,会直接影响到购房者的贷款利率、首付比例等重要权益。 判断离婚后无房一方买房是否算首套,需要分情况来看。 情况一,如果离婚后名下确实没有房产,并且在当地房产登记系统以及银行征信系统中,都没有购房记录或者贷款记录,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认定为首套房的。比如,甲和乙离婚,甲名下没有房产,之前也没有过购房贷款记录,那么甲再买房时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首套房。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情况二,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过房,即使离婚后无房一方名下没有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中会有贷款记录。这种情况下,很多银行会将其认定为二套房。以丙和丁为例,他们婚后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离婚后丙名下无房,但由于之前有过贷款记录,银行在认定时可能会将丙再购房视为二套房。根据上述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情况三,不同地区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政策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实行“认房不认贷”,即只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不考虑贷款记录;有些地区实行“认贷不认房”,只看是否有过贷款记录;还有些地区实行“认房又认贷”。例如,在实行“认房又认贷”的A地区,即使离婚后无房一方名下无房,但有过贷款记录,买房也不算首套;而在实行“认房不认贷”的B地区,只要名下无房就可认定为首套。 综上所述,离婚后无房一方买房是否算首套,要综合考虑名下房产情况、贷款记录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等因素。在购房前,建议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贷款银行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自己的购房资格和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