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错处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开错了处方。我很担心这会对我的健康造成影响,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医疗事故。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生开错处方到底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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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医生开错处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意味着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 第一,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生属于医务人员范畴,所以主体条件通常是满足的。 第二,要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医生开错处方很可能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因为医生在开处方时需要严格按照专业知识和规范来选择药物、确定剂量等。 第三,主观上存在过失。如果医生是因为疏忽、不认真等原因开错处方,就存在过失。但如果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或者现有医学知识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处方出现偏差,可能就不构成过失。 第四,必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就是说,开错处方的行为要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导致病情加重、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等。如果只是开错了处方,但及时被发现纠正,没有对患者造成实际的人身损害,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 综上所述,医生开错处方不一定就属于医疗事故,要综合考虑是否违反规范、有无过失以及是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因素。如果认为可能发生了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鉴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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