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给个人是否需要交个税?
我想给一个有困难的个人捐赠一笔钱,不知道这种捐赠行为我这边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捐赠给个人这一块在个税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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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捐赠给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一般情况下,个人之间的捐赠不属于应税所得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这里面并没有将个人之间的捐赠纳入应税所得。也就是说,单纯的个人对个人的捐赠,捐赠方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如果这笔捐赠具有特殊性质,比如是因职务关系获得的所谓“捐赠”,可能会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等应税所得,那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另外,如果捐赠行为涉及企业向个人捐赠,情况又有所不同。企业向个人的捐赠,除了符合特定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外,受赠个人可能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这与我们讨论的个人对个人捐赠情况不同。总之,一般的个人对个人捐赠,捐赠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特殊情况要根据具体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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