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人是否要坐牢?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伤人了,现在特别担心会因此坐牢。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开车撞伤人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坐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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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伤人是否要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这里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那么一般不需要坐牢,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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